本報訊 4月份才剛剛清淤完成通過驗收的天目山路9號箱涵,僅僅過了一個多月,淤泥又積了1米多深。城管部門經過調查發現,原因是紫之隧道第五標段項目排放的施工廢水未達到排放標準造成的(詳見本報6月29日A2)。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箱涵重新清淤了嗎?錢江晚報記者昨日獲悉,城管部門已經對工地作出了處罰,工地也邀請專業的清淤隊伍,完成了相關的淤泥清理工作。為了加大對施工水的處理能力,工地已新建了一個四級循環沉澱池,每天可處理施工水2000立方米。
  紫之隧道第五標段項目負責人李會彪表示,其實工地之前已經申領了施工排水許可證,也對施工水排放設置了沉澱池,這次施工水排放沒有達到標準有客觀原因。
  李會彪告訴記者,工地出現施工水排放未達標的情況,主要是因為進入6月份以來,東、西線隧道內涌水量突然加大,平均每天有2000立方米左右。而之前工地設置的沉澱池容量遠遠滿足不了處理需求。
  “為了確保隧道安全,防止隧道出現垮塌風險,我們當時啟動了應急預案,對隧道內積水採取了應急排放。但應急排放的水量較大造成沉澱效果不好。”
  李會彪說,事情發生後,他們積極配合相關部門的調查,已經在6月底邀請專業的清淤隊伍完成了從工地門口至天目山路上游段管道、明暗渠內的淤泥清理工作。
  此外,施工方現在已經新建了一個四級循環沉澱池,每天處理2000立方米的施工水。“目前經過處理的水已經完全達到排放標準。而且這些水有60%經過循環再利用後,用於工地的車輛沖洗、灑水噴淋以及隧道內打鑽用水。”
  昨天,杭州市城管委直屬大隊表示,他們已經決定對該工地作出處罰。這兩天就會向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
  李會彪表示,雖然這次違規排水有客觀原因,不過他們還是願意接受處罰。今後,他們將加強管理,對隧道排放的涌水加大沉澱力度,保證水質合格排放,為杭州市“五水共治”貢獻一份力量。 本報記者 孫晶晶
  (原標題:“腸梗阻”的箱涵,重新通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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